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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担保功能的权利,并非都是担保物权。如果一项权利既不符合担保物权的特征,亦有违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就不属于担保物权。对比浮动抵押与担保物权的特征可以发现,浮动抵押有担保功能但并非担保物权。在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宜将浮动抵押从担保物权体系剔除。考察比较法资料,结合“charge”的词源语义,遵循语言翻译的忠实严谨原则,宜将“floating charge”译为“浮动担保”而非“浮动抵押”。至于浮动担保何去何从,相对合理的方案是将其嵌入合同法域,规定于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之“合同的担保”章节,以此彰显民法典的体系性与逻辑性。  相似文献   
2.
王铁雄 《河北法学》2020,38(1):20-42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将“三权分置”政策内容上升为法律规定,确立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对解决承包地流转闭锁抵押难行等问题意义重大。却因将承包经营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封闭流转以法律固化,新设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类型混合、流转不济,无益承包地债权性与物权性并可市场化开放性流转之“三权分置”目标实现。受其影响,《民法典分编(草案)》亦存同样问题。亟待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入典完善。在实地调研基础上,遵循《民法总则》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前提下,于《民法典分编(草案)》完善中,基于英美地产权客体权益分离理论与大陆法系二次权能分离理论具兼创债权性与物权性经营权功能的地权二次分离理论,在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不变上,从其客体权益中分离出二元化土地经营权,并分别于合同编增设农地租赁经营合同具体规范债权性经营权、于物权编构造“农用地使用权”科学规范物权性经营权。以利能以债权性经营权顺农地灵活经营实践、物权性经营权应农地抵押及长期经营所需的二元化路径,促现行承包经营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封闭流转向派生出的土地经营权市场化开放性流转发展,以实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入典达成“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之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3.
对政府等公法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民事执行案件中存在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如果对公法人实施强制执行,则可能有碍公法人公共管理职能的实现,损及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如若不能对公法人实施强制执行,则会导致私权无法实现,有损司法权威。因而,为平衡私权之实现与公益之维护,对政府等公法人的执行须遵循必要的限度,给予其“规则礼遇”。对公法人财产的执行,以不影响公务推行为限度;对公法人执行程序的适用,应以维护其良好的信用和权威为保障;对公法人执行措施的适用,应考虑其依法行政的特殊主体地位和有序、高效推行公务,履行公务的履职要求,应限制适用间接执行措施。  相似文献   
4.
不动产作为人类社会中最有价值的财产之一,能否顺利执行对债权人意义重大,其中以房屋的交付执行最具有代表性。本文以房屋交付执行中的物之交付请求权执行和行为请求权执行作为切入点,剖析了法院执行活动中腾房执行的现实性困难,围绕查封与腾房退地两项具体措施详述了执行环节的具体表现和问题所在,以此论证分析了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突破方向和实践进路,以期结合自身职能发挥优势,在监督时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相似文献   
5.
鉴定人角色定位是鉴定人制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它决定着鉴定人的制度设计及鉴定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从比较法角度看,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属于证人,具有党派性的特征。大陆法系国家在鉴定人角色定位问题上有不同的观点。通过梳理发现,这些观点可总结为证据方法说、证据调查说和折衷说三种。在我国,经过民事诉讼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继出台,鉴定人定位问题的脉络越来越清晰。2019年12月,新《民事证据规定》颁布,鉴定人定位的明晰成为理解、适用新《民事证据规定》鉴定人制度的前提。术语上的届分、内容上的区别是制度完善的基础,"双重属性"下其他专家制度的配套适用也是问题解决的路径。  相似文献   
6.
姜朋 《北方法学》2015,(6):16-21
历史地看,"法典"与法表、刑鼎等一样,都属于早期成文法的表现形式,且其得名与使用的材质关系密切。近代以来,尤其是二战之后,为了因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变迁,民事单行法或特别法游离于法典之外几乎成为一种趋势。此时继续保留相当程度上被掏空了的法典的民事法律母法的名义,其意义究竟何在,不无疑问。编纂民法典,对于中国的立法机制和法律适用传统都是一种挑战,新的法典与之前既存的民事单行法的关系究竟有何不同,如何协调其与过往前数十年间基于民事单行法所形成的法律运作体系的关系,如何确保后者不因新法的制定而被割裂、舍弃,都是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在韩国,对金钱债权1的执行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对债权的押留阶段和现金化阶段。在金钱债权的押留阶段,韩国主要利用押留命令限制第三债务人对债务人清偿,同时禁止债务人对该债权的处分和领受。在金钱债权的现金化阶段,韩国主要利用推寻命令和转付命令对被押留债权进行现金化,将被押留债权转化为金钱,用所得价款清偿执行债务人的债务。我们需要利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和借鉴韩国关于金钱债权执行制度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实务经验,不断完善我国关于债权执行制度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8.
The migration policy field is a multilayered and fragmented area still lacking a strong global and European regime. Nonetheless, different initiatives and fora have been promoted in the last decade to increase the international dialogue on migration, with the active participation of non-state actors, and particularly civil society organisations (CSOs). The article reviews selected initiatives undertaken at the UN and European level, whereby institutional representatives engage with CSOs in furthering migration policies. These initiatives and platforms may constitute transnational policy networks (TPNs). It explores signals towards the consolidation of more structured and ‘hard’ forms of participatory policy-making on migration issues, as well as obstacles present in this engagement dynamic. The key question addressed in this study is whether and how European institutions have engaged with the TPNs in the field of migration. The article also explores how some of the TPNs influence institutional policy-making at the EU level.  相似文献   
9.
民法总则关于民商主体界分的整体制度设计因自然人与法人的不同而分别遵循了不同的逻辑标准,但都直接体现或隐含了“营利性目的”的内涵。民法总则民商主体界分制度在概念使用和标准贯彻上存在逻辑缺陷,进而导致实践中可能面临诸多难题。可行的完善思路是对商自然人的主体制度建构采取由基本法确立营业权和由单行法规定具体规则的方式;用“组织”作为主体概念统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将商组织的具体制度纳入民法典专编或者商事基本法加以规定,并且在民商主体界分时采取法律判定与事实判定相结合的模式。  相似文献   
10.
在民法之外,重新构建一个仅适用于刑法中财产犯罪法益保护的判断标准,既无必要也不现实。财产犯罪法益保护扩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入罪,不论是“利益的法益化”还是“管理的占有化”,都是以保护法益之名行扩张犯罪圈之实。犯罪圈的不当扩张,不仅会有损整体法秩序,还会弱化乃至消解法益甄别法与不法的机能。部门法之间的紧张关系在任何法律体系下都是无可避免的,民法典编纂为解决“刑民倒挂”问题以及增加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在刑民之间的衔接度提供了重要契机。为此,应重新梳理刑民之间围绕财产、占有、管理等方面的争议问题,将民法所确定的财产法益内容作为财产犯罪法益保护的基本依据,并允许刑法根据财产犯罪的特点对法益保护范围作出适当调整。这样做的目的不是通过民法给刑法套上枷锁,而是在遵循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的基础上达成应有的刑民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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